| 2006-7-9 16:33:52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
重要事件 ☆2004年7月28日 全日空国际旅行社(中国)有限公司在京正式成立。这是继2003年12月1日日航国际旅行社(中国)有限公司成立后,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第二家外商独资旅行社。此前,由德方控股的中国首家外方控股的旅行社――中旅途易旅游有限公司也在京组建。 ☆2004年8月,由澳大利亚福莱森特(Flight Centre)有限公司和中国康辉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的福莱森特康辉国际旅行社在北京宣布成立。 ☆2004年8月11日 全球最大的旅游产品独立批发商格里菲(GTA)集团进军中国,在北京建立了欧洲在华的首家独资旅行社。 ☆2004年8月,上海锦江国际集团与英国商务旅游管理集团(BTI)合资成立了上海第一家中外合资商务旅行公司――锦江国际BTI商务旅行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底 上海首家外商独资旅行社――丽星邮轮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对外营业。此前,上海锦江BTI旅行社已成为上海第一家外商控股的旅行社。 点评 1998年以前,中国在旅行社开放进程中迈出了第一步,允许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内设立中外合资的旅行社。按此规定,中国政府批准设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资旅行社――云南力天旅游有限公司。1998年底,外经贸部与国家旅游局联合颁布了《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旅行社的对外开放,突破了过去外商只能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设立合资旅行社的限制。2002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进一步降低了合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金标准,取消了一家外国投资者只能设立一家旅行社的要求。中外双方只要符合《旅行社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条件,即可申请设立合资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2003年6月,国家旅游局和商务部联合颁布《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允许成立外资控股旅行社或外商独资旅行社。2003年12月1日,我国首家外资控股旅行社――中旅途易旅游有限公司和首家外商独资旅行社――日航国际旅行社(中国)有限公司,同一天在北京开业,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的时间提前了4年。2004年外资旅行社进入中国具有如下特点: 进入地点扩散。2004年上海相继成立了第一家外商控股旅行社和外商独资旅行社,这表明外资旅行社进入中国的地点不仅仅在北京,逐渐呈扩散态势。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方可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旅游度假区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等5个城市设立控股或独资旅行社。外商控股和独资旅行社将会在北京、上海以外的其它城市逐渐出现。 投资方实力雄厚。格里菲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旅游产品独立批发商,日航旅行社是日本航空公司下属的旅行社,丽星邮轮公司是亚太地区最著名的海上旅游船队;英国的BTI是世界著名商务旅行管理公司之一,在100多个国家,设有3000多个办事处。无一例外,2004年进入中国的外资旅行社投资方都是世界上位居前列的旅游公司。这一特点的出现, 一方面是来自大型旅游公司的自身投资动力,另一方面则是我国现行政策限制的结果。因为《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要求,设立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的境外投资方,必须是旅行社或者是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年旅游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而对于设立外商独资旅行社的境外投资方,更是要求年旅游经营总额在5亿美元以上。 经营业务范围各异。全日空国旅主要利用自身在航空运输方面的优势,从事日本人来华旅游和内地游。格里菲将在中国大力发展饭店、国内旅游和旅游景点开发业务。该公司计划在中国大中城市的机场、火车站、地铁站和重要的公共场所逐步推广格里菲全球网络终端,采用世界科技前沿成果开发“旅游百科全书”系统,游客可以从网上查询最优旅行路线、门票价格、星级酒店方位、相关服务设施特色及客房预留、预订等信息。丽星邮轮公司主营邮轮业务,开发水上旅游产品。锦江BTI则瞄准高端商务市场。 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旅行社或旅游公司多数已经开始进驻中国,虽然因为进入时间较短,我国对外资旅行社经营业务(特别是出境旅游业务)还存在一定的限制,它们尚未对中国旅行社行业形成现实影响,但是2004年外资旅行社对中国实质性的进入已经开始,原来的国际竞争逐渐扩展到中国境内。 重要提示 国内旅行社必须考虑审视自身的发展战略。中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旅游市场之一,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这不仅局限于入境旅游和国民的出境旅游,国内旅游更为重要,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扩大的今天,世界范围内各大旅游经营商必然在这块市场上展开竞争。对中国的旅游经营商来说,固守传统阵地无疑将丧失很多机遇,而且也未必能守得住。外资旅行社进入中国对扩大市场、提高中国旅游业的整体水平来说是有着明显的积极意义的,但它们进入后带来的竞争也是明显的,目前虽然还表现得比较“谦和”,不与国内旅行社正面交锋,但是从日航、格里菲等外资旅行社的发展战略来看,它们不会满足于分割一小块市场,而是试图全面占领中国市场,国内旅行社不能不引起警惕。而且,外资旅行社能经营高端商务市场和邮轮市场,对此,不能置若罔闻。虽然与外资大旅行社和旅游公司相比,国内旅行社在管理经验、资本规模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距,但是这些都不能成为固步自封、无所作为的借口。中旅、锦江等国内大旅行社或旅游集团和国外同行的“强强联手”,是国内旅行社试图借力发力的重要举措,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努力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近年来,中旅、国旅、首旅、锦江等各大旅行社或旅游集团的合并重组,使得国内旅行社具备和外资相抗衡的规模,但是规模不等于实力,如何加强整合、提高核心能力是它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中国的旅游经营商也要做走出去的谋划。在2004年中外旅行社一片“迎亲”、“成亲”的锣鼓声中,也曾出现过“蜜月”刚过就“劳燕分飞”的现象。其中包括中旅集团与中旅国际的合并告停,罗森康辉合资旅行社的悄然摘牌。在中国,对待这样与主流不和谐的结果总是保持低调的,不大愿过分的宣扬,但毕竟发生了,而且出现这种现象也肯定有它们的道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既然都是商业行为,就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分分合合,无可厚非。应当看到,中国的旅游市场潜力非常之大,至今仍然还有许多尚未充分开发的空白,只要努力,总会找到自己发挥优势的地方,对外来经营者的进入不必惶恐。作为一个旅游大国,并将旅游强国作为自己的发展目标,那么,中国的旅游经营商也不能一直满足于在国内进行被动的“抵抗”,“坚守”,也要谋划走向世界的大计,下决心也当一回“狼”,在世界范围内靠实力找到自己的位置。竞争是合作的前提,实力是合作的基础,要想真正地找到合作的理想伙伴,首先要做到可以与合作伙伴平起平坐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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