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的基本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 (1)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事物,即合同的客体。旅游采购合同的标的就是旅行社购买旅游服务供应企业出售 的旅游服务,如客房、餐饮、汽车运输等服务。
(2)数量和质量。由于旅游采购合同是预购契约,不可能规定确切的购买数量,而只能由买卖双方商定一个计划采购量,或者是规定一个采购和 供应幅度。关于质量则由双方商定一个最低的质量要求。
(3)价格和付款办法。合同中应规定拟采购的服务的价格。由于价格常常随采购量的大小而变动,而合同中又没有确定的采购量,因此,可商定 一个随采购量变动的定价办法,还要规定在合同期内价格可否变动及其条件。在国际旅游业中还要规定交易所用的货币以及在汇率变动时价 格的变动办法。此外,还要规定优惠折扣条件、结算方法及付款时间等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指签订合同后开始和终止买卖行为的时间,一般是一年签一个合同,也有的每年按淡旺季签两个合同。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列条款时应负的法律责任。按照我国经济合同法规定,违约方要承担支付违约金 和赔偿金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