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7-8 10:53:53 来源:旅游认证 作者:佚名 |
在涉外活动中,越来越多的涉外文书、商业性文件与平常百姓的生活日益发生联系。
领事认证是外交、领事机关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名和印章是否属实。
领事认证的日的是为了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后者怀疑签名和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公证书的效力。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外交部直接授权为本省各类因公、因私人员所用涉外文书、商业性文件等办理或代办领事认证的唯一合法机关。境内各省公民如需办理领事认证,可以直接与省外办联系办理。
办理领事认证时,应注意:
先办理公证并附外文译文。公证书上应盖涉外公证处印章和被授权的涉外公证员的签字印章。公证书上还需留有空白页供领事认证时签批有关事宜。
一本公证书只能由一名公证员签字或盖签字章。
公证文件内容违反我国法律、政策、规定和损害我国家、集体和公民利益的,一律不予办理领事认证。
法院判决书是法律上的有效文件,当事人如要对外使用,无需办理公证,可直接认证原件。如当事人需保留原件,可办理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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