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03年清政府为发展实业设立商部,次年颁行《商会简明章程》,规定在各省省城及通商大埠设立商务总会,府州厅县设立商务分会,集镇则设立商务分所。在各级行政力量的推动下,商会很快被推广到全国各地,并迅速达到普及程度。
在国内大环境的影响下,威海卫的民族工商业者也自发组织起自己的商会组织。1906年,益成栈掌柜孙福山联合界区80多家商号组建了码头众商公会,孙福山任会长。但是该会仍末脱传达室统行会的陈迹,会员彼此间缺乏紧密联系,弊端重重,"每有因事推诿不前,亦有缄默而不语,殊属不成事体。"其组织能力、活动范围和影响都非常有限,并导致威海商家在与拥有现代商会组织的地区打交道时始终处于不利地位。本地工商不振和对外商战频遭败绩,使威海的民族工商业者认识到自身权益必要须依靠集体的力量共同维护。反省之余,开始酝酿仿照外埠商法建立现代商会。在孙福山、谷铭训等人积极推动下,码头众商公会于1916年7月正式改组为威海卫商埠商会,会员以记名投票选出20名会董组成董事会,会首称为总理、协理,1921年后改称正、副会长。继孙福山担任首任总理后,谷铭训、李翼之、孙心田等人先后任过会长。
商埠商会组建后,又相继组建成了一些新式专业行会,如客栈公会、渔业联合会、成衣组合公会等。同期,卫城里成立了城里商会。1930年威海卫收回后,两商会合并组成威海卫商会。南埠商会的成立,使租借地的民族工商业者从分散走向联合,组织化程度大为加强。作为联络工商各业的中枢组织,该会承担着相当广泛的职责,并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的社会活动,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威海卫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整顿商务,改正行规是商埠商会振兴工商、"兴隆口岸"的首要措施,也是其经济活动的突出内容。当时由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滥发纸币的现象非常严重。据1910年的统计,威海卫发行纸币的商家有案可查的就达119家之多,"小本生意亦每滥发纸币,以致无信用之钱票充市面,出票之家倒闭时闻,是不但于殷实商号钱票之用大有妨害,即乡民因倒闭钱票所爱之亏损非浅少。"有鉴于此,1917年商埠商会专门成立了商埠商业会社,专以"整顿票纸、维持市面"为宗旨,并制发了《发行钱票简章》。凡发行钱票的商号必须拥有符合要求的资本金并妥实铺保或担保品;必须按规定向商会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和票根,并须辊盖商会印章,照此办理后发生的金融风险由商会承担完全责任。随后,商会又制定了《商业规则》等多项规范,并对各项规范进行不断地酌情修改以臻完善。由商会自身制定的这些规章制度,顺应了经济规范有序发展的要求,在当时威海经济生活中发生了一定期积极影响。
在保护本地工商业者利益方面,商埠商会同样不遗余力、积极维护。在其《章程》之中,明确提出以"调息纷难、代诉冤抑以和协商情"为宗旨。商会内部特设评议部和核算部,专管商业纠纷的调处和"商家为银钱往复纠葛等情清算帐目",同时建立了评议回避制以确保公允。为保护商家的正当利益,商会还专设检查部,担任"调查商业及商界情形",如发现"不正当、不和平之行为",商会即主动出面调处。1925年8月,又增设了商事公断处,并制定了"理帐规程",使其调解纠纷更加规范。据挡案记载,英租期间威海卫的商业诉讼绝大多数都由商埠商会仲载处理,法院很少受理此类案件。商埠商会在保护商民利益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如1924年,威海渔业作业区频遭外埠不法渔船哄抢,正常的鱼业秩序遭到破坏。商会代渔行及渔民敦请殖民政府设法保护无望后,即自行出资雇船巡逻保护。当殖民政府见到盐业销势均力敌走旺而欲增加盐税时,商会立即出面据理抗争,竭力维护盐民利益。遏制洋行势力的渗透扩张,是商会保护工商业者的又一具体反映。以电业为例,英商泰茂洋行较早计划投资经营业员当地电力业,并得到当局批准。商会得知后,即歇力反对,并表示绝对不用该英商之电力及电灯,最终迫使殖民政府撤销其注册专利权。1928年在商会推动下,筹建了光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商会会员合影。(20世纪30年代)
随着民族工商业经济实力的增强,商埠商会的活动范围已不仅限于工商领域,而是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表现出愈益强列的社会公共意识。从档案记载看,商埠商会是英租时期威海教育、市政、福利慈善事业最主要的投资者,也是当时各项重大社会改良事业的发起者与参与者。臂如,在市政方面,商埠商会筹集了数额巨大的"海湾建设基金",并以此建成了当时规模最大的胜德码头、质量最佳的庄士敦路,并为威海城区首次安设了路灯;教育方面,该会积极引进现代教育体制,参与组建威海第一所女校--淑德女校,损资筹建了第一所中学--齐东中学,并独立开办了平民夜校,首倡社会教育,在破陋习、树新风方面,该会积极禁缠足、戒烟毒,先后创办了原足会和免费时戒烟所等等。
广泛开展社会慈善救助活动是商会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赈济灾民是当时最有影响的一项慈善之举。1920年由于持续干旱,界内发生特大灾荒,受灾人口达到4万多人,为救灾民生死,威海卫商埠商会和农村乡绅们义无反顾地承担起救灾的责任。在他们一再陈请的推动下,殖民政府成立了由威海卫华商和洋商组成的赈济会。通电派团,奔走呼号,广为劝募,筹粮筹款。在其努力下,国际国内其他社会团体和慈善团体纷纷慷慨解囊,损款捐物。其中,香港华商总会和东华医院捐款即达11000美元。原任山东巡抚的北洋政府要员孙宝琦也交威海卫所办赈粮全部免税。据统计,,在这次救灾活动中,各团体共筹得捐款65730美元,为1万多名灾民发放了4个月的无偿救济,为3万多灾民发放了有偿救济,几乎使界内所有灾民都得到了救济。这样的成就,在当时确属难能可贵。

参加当局举办的休战日纪念活动的商埠商会代表(1927年)
进入20年代后,商埠商会的势力和影响已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成为一支举足轻重的社会力量。以民意代表的身份参政议政成为这一时期商会活动的突出特点。由于商埠会在实业、教育、市政和公益慈善事业等社社会领域中的活动,有助于减轻殖民政府的财政支出,殖民当局对商埠商会极为重视,对商会采取的一睦鼓励工商发展的措施也多有支持。册时在其建立的顾问委员会中,主动吸纳商会成员参加,从而商埠商会提供了较大的参政策的制定产生过一定的影响。但是这种参政仅限于政策咨询,是否采纳取决于殖民当局。烟此,商会的参政活动也并非诸事如愿的。如五四运动期间,商会为维护境内治安,曾建议从当地工厂、商号员工中选人组建一支武装队伍,由商会出资购买武器并负责训练和管理。殖民不局采纳了这一建议,但却禁止商会控制这支队伍。1922年商会又开始抨击总董制并要求对其过行改革以推行现代自治制度,殖民工当局再次予以拒绝。此外,商会持续不断地敦促局增加公共财政支出、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种种努力也屡屡碰壁。可见,殖民当局对商会的扶持,一向是以辅助殖民统治为目的,以不损害殖民利益为限度,而绝不允许商会成为一支与之抗衡的政治力量。因此,一旦商会出现"离心"的倾向,当局便采取种种措施多方钳制和阻挠。而商会作为民族工商业者的代表,虽然在根本利益上同殖民者存有矛盾,但在政治经济上又有密世联系,商会中主要头面人物几乎都具有洋行买办的背景。他们仅仅是把希望寄托于当局实行"开朗"统治,以便参与政权,保护既得利益,并谋求进一步发展,因此,不得不托庇于外国资本和殖民当局。每当殖民当局对其采取打压政策时,多是采取妥协退让的办法,委曲求全。 |